为进一步增强在园幼儿及教师、学生家长对未成年人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高县罗场镇幼儿园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园内中层干部、各班主任、教师、保健医生为组员。高县罗场镇幼儿园园长全面负责,各成员协同配合。结合幼儿年龄特点确定探索制定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要工作重心,使我园呈现出“健康成长,呵护未来”的工作主题。
2.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法守法,加强教师德育队伍建设,以人格魅力感召幼儿。
3.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4.家园共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安全教育平台,班级群,宣传展板等平台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使广大家长朋友重视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
相信广大教师和家长能更加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依法执教的水平,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洁净、温暖的天空。(龚敏 应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