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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组织学习《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

网观发布时间:2022-02-19 11:26:13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年2月17日下午15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常职干部等50余人在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学习了《条例》,裴石镇党委书记张莉主持会议。

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2022年组织学习《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条例》。镇、村干部和各级河长要自觉学习《条例》中的各项要求和精神,对《条例》的内容要有深刻的了解,能够结合相关河湖管理工作灵活运用。二是要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镇、村干部和各级河长要依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积极履行自己的相关工作职责,全面做好河长制工作,不断提升裴石镇河湖管理工作水平。三是要通过学习《条例》营造良好的河湖保护氛围。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在加强自身管理和保护意识的同时加大对河湖保护的宣传,增强群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让河湖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出全镇共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王先元 胡远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