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开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类物质食品专项检查。
近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开江县市监局执法人员在一家蛋糕店操作台上发现有已开封使用的瓶装金粉、金箔。该蛋糕店的行为涉嫌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类物质食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开江县市监局在此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罗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