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宜宾市南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按照南溪区卫生健康局的工作安排,从2021年3月1日起,对全区区级医疗机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2020年度校验检查工作。
检查组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三全三亮三化"工作,对照《四川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细则》,从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符合情况,依法执业情况,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等三方面,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校验检查评分。执法人员对校验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医疗机构限期或立即整改;对整改后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将依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进行执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校验的,依法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王先元 吕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