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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益再升级,家园共育筑梦未来

网观发布时间:2024-06-30 18:16:37

近日,学前教育法草案二审稿的审议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顺利推进,草案从一审的8章74条扩充至9章83条,显著的变化在于增设了“学前儿童”一章,这一举措无疑为学前儿童的权益保障注入了新的活力,彰显了国家对于学前教育领域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深远考虑。

一、权益明确,儿童地位再提升

在学前教育法草案二审稿中,增设“学前儿童”一章,是对学前儿童在教育体系中主体地位的进一步明确。此举不仅体现了对学前儿童身心特点的深入理解和尊重,也体现了法律对学前儿童教育权益的充分保障。

学前儿童作为社会中最弱小、最需要关爱的群体之一,其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受教育权利等得到了法律的明确认可和保障,这无疑为学前儿童的成长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这一章的增设,不仅是对学前儿童教育权益的保障,更是对学前教育理念的一次深刻变革。它强调了学前教育应当以学前儿童为中心,尊重学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满足学前儿童的成长需求。这种理念的转变,将引领学前教育向着更加人性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二、需求特殊,教育关怀更细致

在新增的“学前儿童”一章中,草案二审稿还特别强调了学前儿童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等有特殊需求的情况。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学前儿童个体差异的尊重,也体现了对学前儿童特殊需求的关注。

学前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身心发展水平各不相同,有些儿童可能存在身体或心理上的特殊需求。对于这些儿童,家长和幼儿园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照顾。草案二审稿中的这一规定,不仅要求家长及时告知幼儿园孩子的特殊需求,也要求幼儿园在了解孩子需求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为孩子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关怀。这种细致入微的关怀,不仅能够帮助学前儿童更好地适应幼儿园生活,也能够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这种关怀也体现了社会对学前儿童的关爱和尊重,是学前教育人性化、科学化发展的重要体现。

三、家园共育,责任共担显成效

在学前教育法草案二审稿中,除了对学前儿童权益的保障和特殊需求的关注外,还强调了家庭、幼儿园和社会在学前教育中的共同责任。草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促进适龄儿童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这一规定不仅方便了家长送孩子入园,也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和时间压力。同时,草案还规定了幼儿园在发现学前儿童受到侵害等危险情形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幼儿园对学前儿童安全的重视,也要求家长和幼儿园之间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学前儿童的成长保驾护航。

总之,学前教育法草案二审稿的审议通过,是我国学前教育领域的一次重要进步。它不仅为学前儿童的权益保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为学前教育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法律的保障下,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作者:曾艳 单位:安居一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