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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培训考试、全网可查?遂宁多名人员购买使用假证被处罚!

网观发布时间:2024-08-27 16:11:34

近日,遂宁公安在工作中发现多起在网上购买、使用国家机关证件的案件处罚多名违法行为人。

案例一

近日,河东公安分局慈音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王某存在网上购买虚假电工作业证的嫌疑,掌握情况后,民警联系到王某。


王某称自己上班需要高压电工作业证,为了图省事不去参加考试,就在网上搜索“高压证办理”,看到弹出的办理特种行业证件广告上说"无需培训考试、全国通用、全网可查”,王某就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对方索要了其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并收取了1280元办理费用。不久,一张假的电工作业证就寄到了王某手中。


收到假证后,王某使用了一段时间,担心假证件被发现,于是自己重新通过正规途径进行报考,取得了相关资格证书。

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8月18日,射洪市公安局沱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多名人员有违法购买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嫌疑,民警迅速对相关线索展开调查核实,并依法传唤李某、秦某接受调查。

经查, 李某、秦某经朋友介绍到沱牌镇务工。务工企业要求必须持有焊工证才能上岗,而两人并未取得相关证件。眼看到手的工作要泡汤,心急的李某便在网上寻求快速办证的方法,一则广告引起了他的注意:商家承诺可以不用参加培训、考试,只需付费即可办理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许可证。

▲李某、秦某对购买假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李某立刻添加了对方微信,并以800元的价格办理了一张“焊工证”,秦某得知后,便让李某帮忙,也办理了一张属于自己的“焊工证”,因为是“老顾客”办证,第二次办证还优惠了100元。

目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沱牌派出所已对购买、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人员李某、秦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某、秦某送拘画面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来源:遂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