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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3+2”模式助推乡村振兴

网观发布时间:2021-04-25 14:49:43

近年来,为有效破解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用权监督不够硬、议事决策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宣汉县探索实施乡村两级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村级党组织“三项制度”“3+2”模式,让基层干部认真履职、廉洁从政、激情干事,促进了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规范高效,村级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紧扣“两项规则”,以规范化建设提升乡村党组织领导能力。一是紧扣乡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的态度,不断加强对落实乡镇党委工作运行的组织领导。通过教育培训、组织调研、优化机制、监督管理等措施,认真学习、充分研讨、准确掌握乡镇党委职责、组织原则、督促检查、监督与追责等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做好乡镇党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规定落地落实。以乡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为指引,严格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重点工作督查落实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了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提升了班子成员能力,激发了干事创业动力,增强了廉洁自律定力。二是紧扣村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全县37个乡镇(街道)党(工)委探索实施“组织研讨-专班运行-督查检查”三步走模式,通过中心组学习、“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 组织生活会等方式,认真学习、充分研讨《规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将《规则》精神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全县423个村(社区)对照《规则》对现有的运行机制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细则,细化工作流程,切实保证村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抓实“三项制度”,以制度化监管提升村级党组织治理水平。一是抓实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备案审查制度。将全县常职干部纳入备案审查,将村(社区)干部职务任免情况、个人及直系亲属身体状况、个人及三代以内亲属享受国家惠民政策情况及从事与村集体有关经济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备案审查,实行县乡村“三级审查”程序,并建立村(社区)干部个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推行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备案审查制度,全面准确掌握了村(社区)干部的个人情况,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规范履职、廉洁自律的意识。二是抓实村级重大事项备案审查制度。将全县423个行政村(社区)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纳入备案审查,重点将村(社区)党建工作、经济发展年度规划等进行事前备案审查,实行乡镇审核、部门复审、指导实施等程序,严格按照“启动-报告-审核-公示-实施”五个步骤进行,县乡两级不定时进行督查指导,并将相关情况纳入村(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目标,进一步激发了村干部担当作为、规范用权的热情,提高了村级工作规范化水平,有效解决村(社区)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是抓实村级重要经济合同事前备案审查制度。将全县以行政村(社区)与其他单位签订的涉及经济利益的相关重要合同纳入备案审查,将项目内容、合同内容进行事前审查,乡镇初审、县级相关部门复审,尤其是司法、审计部门联合把关涉及的合同条款,确保签订实施的重要经济合同合法有利有效,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经济行为,杜绝村(社区)干部乱作为、不作为、损害村级利益等,确保村级利益不受损失。
聚焦“四项重点”,以精细化管理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质量。一是聚焦组织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聚焦议事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凡党组织职能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研究程序,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细化完善村级党组织运行规则,推行“四会管村、五步议事、三项监督”“453治村”工作法,持续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断提升村级治理能力。三是聚焦联系群众。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解决群众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公共服务精准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党组织工作成效体现在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上。四是聚焦督促检查。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计划-执行-检查-处理”为核心督查问责制度,并将督促检查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压紧压实了相关责任。(张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