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一早,射洪市公安局大榆派出所接某公司报警称:其多个办公室财物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通过调取的监控显示:10日晚,一可疑男子通过翻窗入户的形式进入公司内部,于1小时后再次翻窗离开,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并锁定了嫌疑人身份。
▲嫌疑人进入该公司
12月16日,民警掌握该名嫌疑人落脚点后,果断出击,在新阳街将其抓获。到案后,嫌疑人李某林供述自己通过翻越窗户进入了该公司食堂,在偷吃食堂咸菜及办公室零食后,又在多个办公室共盗窃现金2100元、手机1部、鞋子1双。
▲现场指认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林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12月18日,该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印有“雷霆出击 破案神速 为民解忧 守护安宁”的锦旗送到大榆派出所民警的手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爱财者,取之道也
切莫因贪念以身试法
门窗易入,铁窗难出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来源:遂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