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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安2025”1号】遂宁多人违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被查

网观发布时间:2025-01-11 11:36:46

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市场逐渐升温,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遂宁公安共查处涉烟花爆竹案件5起。

案例一

2024年12月24日,罗某某驾驶自用SUV汽车,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35箱、爆竹18件,行驶至大英县回马镇郪口村G247国道时被回马派出所现场挡获。另查明,罗某某在2024年12月23日,以同样方式运输20件烟花爆竹,于当日进行销售。


案例二

2024年12月24日,肖某某驾驶自用SUV汽车,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49箱、爆竹4件(40盘),从象山镇运至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途中被象山派出所查获。


案例三

2024年12月25日,大英县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因特种车辆故障,便指示员工张某某和李某某驾驶两辆未取得危爆运输资格的车辆到公司仓库装载烟花爆竹231箱,拟运输至河边镇和象山镇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销售被蓬莱派出所查获。




案例四

2024年12月25日,王某某在象山镇滨河路3处门面非法储存各类烟花395箱、各类爆竹249件(14050盘),被治安大队和象山派出所查获。



目前

上述四起案件

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遂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