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正常生产生活、思想状况,切实提高矫正质量,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按照院整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5月11日,渠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肖春带领科室干警,对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走访谈话教育工作,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走访中,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与社区矫正人员促膝谈心认真了解了他们的家庭情况和思想状态,遵纪守法情况,参加司法机关组织的学习教育,考勤制度,生产、生活中所面临的困难等约谈重点。
最后,检察干警告诫矫正人员在接受矫正期间,要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遵守规章制度,珍爱自己,依法改造,提高守法意识,争做知法、守法的公民。
社区矫正人员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均表示,这是一次次血的教训,犯罪给家庭和子女带来的更多是心灵的伤害,自己一定珍惜改造机会,服从监管,真心悔过,感恩守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李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