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在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成效和典型案例的宣传上下足功夫;建议进一步拓展案源渠道,广泛收集线索,畅通举报渠道。”这是2021年7月9日,高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到庆符镇、蕉村镇、罗场镇开展评议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人大代表如是说。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据介绍,此次评议调查采取统一组织、分组调查的方式。7月上旬,四个评议调查组分赴县人民检察院和公益诉讼工作涉及的部分镇,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民意测验等形式。7月9日,召开了公益诉讼工作涉及主要部门和部分镇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评议内容为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订施行后,宣传贯彻执行公益诉讼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制度机制的情况;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的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处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相关环境资源和民生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以及改进工作的打算等。
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从2017年至今,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1件,共立案办理了158件公益诉讼案件,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73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65件、国有财产保护16件、英烈保护等领域案件4件。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06份,相关单位均予以采纳并回复;其他方式结案52件。
高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小组对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提出工作建议: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公益诉讼工作的强大合力;探索建立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打造公益诉讼工作亮点。(王先元 王彬 聂云飞)